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4-KCL17-中国电信2024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总部所属机房设备到期更换及园区节能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4-04A-2024-D-A211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创新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期主要对云计算机房楼一层、二层电力室老旧电力设备及空调设备进行替换,以及园区的节能改造。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中国电信2024年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总部所属机房设备到期更换及园区节能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具体包括: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施工服务。其中:
(1)设计服务包括: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图纸及预算编制;
(2)设备采购包括:恒湿机、光伏、车库卷帘门、一体化UPS等;
(3)施工服务包括:更换类项目(涉及末端空调、加湿机、UPS主机更新、高压直流系统更新、高压柜操作电源蓄电池及低压柜补偿电容更新的部分),节能类项目建设(涉及屋面光伏、能耗监管、车库保温的部分)。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1.3 ★服务周期:
(1)设计服务:设计文件的提供时间必须满足工程总体计划要求;
(2)设备采购: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施工服务:
1)更换类项目(涉及末端空调、加湿机、UPS主机更新、高压直流系统更新、高压柜操作电源蓄电池及低压柜补偿电容更新的部分)的工期为:100个日历日完成所有工作量并发起验收,验收通过的15日内提交结算。
2)节能类项目建设(涉及屋面光伏、能耗监管、车库保温的部分)的工期为:90个日历日完成所有工作量并发起验收,验收通过的15日内提交结算。
1.4 ★保修期:
设备部分:设备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施工部分:不少于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5 建设地点: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1.6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1.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15.978922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设计服务部分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31.097399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设备采购部分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131.808842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施工服务部分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253.072681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同时,本项目设备采购部分设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附件《投标一览表和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 前期服务机构说明: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朋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牛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①、②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及以上。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注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
2.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 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其他人员:设计人员至少3人,低压电操作专业技术人员至少3人、登高作业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人等特种作业人员。
(6)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9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中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成员需满足上述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4 分包要求:须符合国家资质管理及分包管理的规定。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近两年(自2022年10月3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8 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创新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
邮 编:/
联 系 人:罗达维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冯靖圆、李倩、李科
联 系 人:李科
电 话:19102062480
电子邮件:like@gcbidding.com
网 址:https://www.chengezhao.com/cms/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110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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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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