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RCC-16J-CFGS-HHXM-202409-01
本次包件 RXST-1 招标项目 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黑河市金龙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为: 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农业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 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九部委第 27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 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cr16g.crcc.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public/2020/html/index.html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 https://ecm.crcc.cn/login.jhtml )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招标采购( http://www.cr16g.com.cn )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将“报名表、汇款凭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承诺》、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 126 邮箱: cfwszb@126.com 。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工作日:早上, 8:00-11:30 ;下午 14:00-17:00
5.1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公司详细地址: 黑河市大黑河岛黑河口岸旅检民贸大厅东侧
购买标书联系人: 赵佩宁
电 话: 17310880403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黑河市跨江索道项目部
账 号: 99011231016005320259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5.3 投标人报名需要登录中铁建云链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 )“物资招标采购” - “客商登录”网上注册成功后即算报名成功,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注册流程详情见本次公告附件 《物资招标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铁建云链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 ),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8 时 0 分前 , 地点 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 (注意在开标前将标书邮寄到位,否则视为放弃,赵佩宁收) ,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制作,并密封完好,封面标明所投包件以及投标商名称等信息并请提前邮寄标书。电子标书格式为 pdf 格式,开标前 pdf 电子标书文档需加密发送到 邮箱 cfwszb@126.com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方式 :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8 时整 。开标 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中铁十六局招标系统中自动开标,开标后公司组织投标供应商确认相关报价。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4.2 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 + 包件号 + 联系电话”。
6.4.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 50MB 。
6.4.4 投标人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需要一包一投。
6.4.5 投标人应于 开标后 24 小时内 发送投标文件解压密码至邮箱。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赵佩宁电话: 17310880403
9.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10-51884589,公司监督电话:010-51884589。
2024 年 9 月 24 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招标物资 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HHHNT-001
0
商品混凝土
C15
M 3
7
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
工程数量以实际交货为准
2
C20
4
3
C25
4474
C30
3529
5
C45
640
6
C20 碎石
48
C25 碎石
156
8
C30 碎石
39
11
水泥稳定碎石
5.5%
吨
508
1.1 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用 混凝土 采购招标包件划分
2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2.1 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201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和施工要求。
2.2 水泥用 P.042.5 及以上标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石子选用 5-25mm 粒径石子,砂子选用模数细度2.3-2.5mm 中砂,复合膨胀剂(UEA),骨料、外加剂有质量、环境检测报告(碱含量、游离氨等含量的检测报告,外加剂不含氯盐,对钢筋无腐蚀性)。
2.3 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要求、混凝土要求强度等级与抗渗等级、混凝土防水技术要求、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混凝土耐久性指标、混凝土原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现行规范要求。
2.4 如冬施,混凝土出机温度不低于 15℃,到施工现场混凝土温度入模不低于 10℃。现场检测混凝土坍落度在要求坍落度±2CM 内为合格,产品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原材料生产厂家或产地必须有北京市备案号,同一次混凝土品牌颜色应一致,如乙方换水泥应提前通知甲方。
2.5 混凝土试验强度必须满足甲方砼试块7 天、28 天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合格要求,如果本工程混凝土工程检验不合格,经核实确属乙方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参加混凝土进场见证取样工作,取样后,参加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分别留置影像资料。
2.6 乙方应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每一配合比应建立混凝土强度曲线,在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时,应在供应合同中注明 7 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的指标值。当 7 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未达到乙方提供的指标值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立即查找原因,根据需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分析,提出保证措施,在确保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相关文件列入施工技术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论证费用及相关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九、检测报告)五项材料。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混凝土 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3 、投标人已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 、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6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7 、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 、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iso 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黑河市跨江索道(一期)项目经理部混凝土采购公告YC-CGJH-2409-3955
黑河索道项目-木方、模板材料招标公告YC-CGJH-2410-1134
黑河索道项目-通风材料采购招标公告YC-CGJH-24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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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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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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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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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采招网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采招网形成竞争或损害采招网的利益, 或采招网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采招网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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