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2〕3021 号批准建设,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2〕232 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8〕183 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高速集团以黔高速总议〔2024〕11 号批复采购计划。资金来源于惠罗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州省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惠水县城南的龙田寨,接已建的贵阳至惠水高速公路,经断杉、边阳、罗甸,止于罗甸县峨坝(桂界),接广西自治区银川至龙邦公路通道天峨(桂界)至百色高速公路,该项目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惠水至罗甸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2〕3021号)批准立项,全线已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交燕隧道为匝A连接线上单洞双向通行隧道,隧道全长884米。自2015年惠罗项目建成通车以来,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已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通行需求。2016年5月,黔南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请求在互通连接线出口增设双向两车道的隧道(黔南交呈〔2016〕39号),经过研究论证,该设计变更于2018年10月获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黔交建设〔2018〕183号),批复的变更审定金额为116,240,946元,相关费用在惠罗高速公路项目费用中列支。由于该施工段落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用地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导致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2024 年6月5日,罗甸互通连接线正式用地获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4〕510号)。现对批复拟建的改扩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该项目以现有的罗甸互通双车道连接线为左幅,在右侧新建连接线为右幅(双车道),路线全长1.68km,路基宽12.25米,总挖方约9.032万立方米,填方4964立方米,隧道长995m/1座,拆除原交燕进口右侧隧道变电所及消防水池,在收费站内选址恢复。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28 | 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 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含路基、路面、隧道、绿化、房建等图纸所示内容)(其中隧道工程(500章)具体约定详见项目专用条款15.1和15.4.6) |
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
2.3投资规模:本次采购总投资约9200万元。
2.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200万元。
2.5计划工期:729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共同组合的资质须满足 3.1 条资质要求;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
否决投标处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不为D级;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路桥隧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分、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 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用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投递成功,投标将会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于平台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各投标人以盖章发售版的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
8. 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8599225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51-8393783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大道碧乐时光A区1栋12楼
项目负责人:田鹏;项目组成员:刘沐良、侯裔、彭锴
电 话:19078813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0851-85971363、0851-8597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