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天翼四小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天翼四小修缮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2006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年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天翼四小修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地点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服务时间
1
2024年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天翼四小修缮项目
29
台山市
不划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人对本项目附件一:报价表的各类单价统一报下浮率,报价下浮费率不得低于0.00%,否则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1.4 保修期:具体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房屋修缮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报价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2)报价人拟派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
(3)报价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
(4)报价人需要至少配备8名施工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2名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至少2名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同时提供施工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0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点击 用户注册 (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 我要报名 ,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020-83806127。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链捷招”中国通服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
3.4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 广东省江门市环市一路2号江门分公司24楼会议室。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询价保证金1100元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2号
邮 编: 529000
联 系 人: 邓伟明
电 话: 0750-3282278
电子邮件: dengwm.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 吴海波
电 话: 13360223191
电子邮件: wuhb@zjscs.com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获取购买标书费发票联系人:陈嘉怡
电话:020-83800940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42283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 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12日
1, 行政服务-房屋装修(管理用), -, 平方米, 290000
2024年江门电信恩平流域控制系统信息自动化集成项目
2024年中国电信台山分公司天翼四小修缮项目施工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5年江门分公司110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24年江门分公司城域网业务优化整改项目集成技术服务(二次询价)询价公告
2024年江门电信政企客户视频监控系统云网集成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登录
注册/登录
查询全行业招标采购优质信息 快速对接项目联系人
{{ num }}
请完善手机号,并授权元博网认证使用
一键注册/登录
其他手机号注册/登录
请选择您关注的
产品/行业 不错过优质信息
{{ item.value }}
以上都没有?输入您的关注,马上为您推荐。
选好了,马上体验!
1.1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以下简称采招网)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定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注册即代表用户同意本网站隐私政策和用户服务协议。
2.1 采招网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采招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采招网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会对部分网络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采招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项费用, 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采招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 (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企业及个人资料,如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采招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采招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网站服务信息。
3.4 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利用采招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采招网的行为;
(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3.5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规则:
(a)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或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并且一周内不能在超过7台不同的机器上使用。 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用户名、密码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用户承担;同时,采招网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b)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采招网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采招网形成竞争或损害采招网的利益, 或采招网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采招网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4.1 采招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采招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采招网的一项基本政策,采招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采招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采招网的合法权益。
6.1 用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采招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采招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采招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采招网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采招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采招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招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1 采招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采招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采招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